12月18日通过《员工关系管理与劳动法规操作实务》的课程学习,使我对新形势下劳动关系管理有了更全面的理解,对新颁布的劳动法规有了更为透彻的了解,获益良多。本人在大型国有企业人力资源部门任职,下面结合我的工作谈谈感想。
目前,国有企业员工管理较之以往发生了较大的改变。一是用工多元化,既有传统的国有员工(正式工),也有聘用的“短期”员工(外用工),还有中介机构派遣员工(劳务工)以及项目承包使用的员工(外包工)等。二是用工关系复杂,既有合同制员工,也有派遣制员工,还有劳务协议、退休返聘等。这些改变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国有企业以往用工管理较为死板,员工进口难把关,出口不通畅的状况。但是,随着用工多元化,大大增加了用工管理的难度,存在着正式工容易消极怠工,劳务工同工不同酬的现象,造成了员工激励与约束不到位,降低劳动生产率,甚至企业不稳定的因素。所以理顺劳动关系,规范各种用工行为对于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至关重要。
不同企业有不同的用工需求,也就会产生不同的用工关系。韩教授较为系统的分析了各种用工关系利弊。由此,我想企业必须要结合自身实际,量身定制符合本企业的用工关系组合,而我们公司正在向这个方向努力。现阶段,我们正在对全体员工进行分类管理,即核心层员工(企业决策层和高管层)、骨干层员工(企业关键技术岗位和基层管理岗位)、一般员工。而对于不同类别的员工,我们采取了不同的用工方式:对于核心层员工,我们可以签订长期合同,并附加约定条款,确保其长期服务于公司;对于骨干层员工可以签订中长期合同,并制定培养计划,作为核心层的后备力量;对于一般员工则采用市场化原则,劳务派遣、临时季节性用工等方式调剂。
这次课程,让我们公司的用工改革更明晰了方向,同时我也学习到一些新的管理方法,有利于开展下一步的工作。
另外,有个小小的建议。由于本人工作原因,有些课程不能到场聆听,倍感遗憾,所以,希望能够得到电子版讲义和课程录相资料。